公司股权设置是根据其出资比例确定的,最初设立公司时都会有各方洽谈出资份额。但是,公司由谁享有控制权?各方的收益如何均衡?下面东莞律师网为大家分析下。
1、畸形股权设置一:平衡股权结构
平衡股权结构,是指公司的大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相当接近。在设立公司过程中,如果不是一方具有绝对的强势,往往能够对抗的各方会为了争夺将来公司的控制权,设置出双方均衡的股权比例。如果这种能够对抗的投资人超过两个,所形成的股权结构就较为科学。
2、畸形股权设置二:股权过分集中
目前,很多公司有一个主要出资人,为了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才找了小股东共同成立公司。很容易出现股权过分集中,一个大股东拥有公司绝对多数股份。
3.畸形股权设置三:股权平均分散
在这种情况下,有关股东如何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就很重要。
5.特殊的股权设置——夫妻股东
许多人在创业之初,公司注册为夫妻两人所有;为了满足公司法规定的“公司股东必须为两人以上”的要求,但又信不过别人,因此,将公司注册为夫妻两人所有,实质上由一人出资经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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