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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认定

东莞法律援助网 作者:admin 时间:2014/03/18

1.明知发生交通事故,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; 
2.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,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; 
3.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,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,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; 
4.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,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; 
5.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,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、假地址、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; 
6.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; 
7.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,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; 
8.行为人在被事故处理机关带去谈话尚未采取关押措施时,趁人不背离开的;
9.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,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,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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