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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法律援助网 作者:admin 时间:2014/03/19
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中止履行: (一)经营状况出现严重恶化; (二)转移财产、抽逃资金,以逃避债务; (三)丧失商业信誉; (四)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。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 当事人依照本法的规定中止履行的,应当及时通知对方。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,应当恢复履行。中止履行后,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,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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