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法律援助网 作者:admin 时间:2014/03/19
根据国务院《带薪年休假条例》规定,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,享受带薪年休假。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。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。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。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,依照法律,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。用人单位按照累计工作时间的规定计算职工年休假天数时,应以职工休年休假的前一日为截止日。职工的年休假天数,不是按新进单位的工作时间计算的,而是按照职工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的。 |